上海市发布《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定义、出资要求,分为产业投资类和创业投资类,分别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早小硬科技项目。规定基金设立需统筹布局、评估论证,实行市、区两级管理,细化设立流程与存续期要求。基金管理采用市场化运作,明确禁止业务,规范管理费计提与退出机制,强调预算管理、绩效评价、风险防控与尽职免责,以引导社会资本,支持上海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。